为解决上海市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上海市教委、市农委、市卫生局日前联合公布相关工作意见,透露上海市将在有需要的区县开设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幼儿园,并对之进行规范管理。
上海市在园儿童中,非该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已约占30%。其中外来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在不断上升,且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郊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农民工同住子女没有能够接受学前教育,当这些儿童到龄接受义务教育时,经常会对学校集体生活与学习环境不适应。
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街道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幼儿园布局情况和适龄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人数,合理规划幼儿园的设点布局。可以通过挖掘现有幼儿园潜力、开设新的幼儿园、提供原有的空置园舍举办幼儿园等各种措施,满足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