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的大规模流入让流入地在诸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出现费用负担不均的问题已非常明显。上海政协委员建议设立流动人口转移支付资金以弥补财政资金不平衡。
一般意见认为,流动人口给流入地打工创利创税,有利于流入地财政收入增长。然而,一项研究表明:2006年,上海市某区全部流动人口推动形成的区级地方财政收入,人均为776元;但在抵减其经济成本l517元后,对该区级财政的实际人均贡献则为-741元。这还不计义务教育资金支出等因素。该调查还表明,流动人口对该市和中央财政的人均贡献净效益则高达l059元。区级财政同中央和市级财政所得相比不仅悬殊,而且区级地方财政在所得的同时,还要全额支出因流动人口而发生的费用。因此,上海政协委员建议市级财政对区县转移支付方案以户籍人口数为依据的方法,应当因时因地制宜作出调整,使事权与财权相对应,而设立“流动人口转移支付资金”,以半年以上流动人口为统计依据,建立流动人口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是当前做好这方面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当务之急。